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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02   来源:梅县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坚持党委领导。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亲自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和领导班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同时,每年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为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活动开展、普法培训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2.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全体干部大会等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表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学习12次。

    3.明确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梅县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梅县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等,明确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履行普法责任。

    (二)强化制度执行,实现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我局已有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工作,梳理出需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份,并将任务分解至责任股室,责任到人。

    2.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对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及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凡符合所列情形的执法行为,均须通过局案审会审核方可作出处理决定。同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律师的作用,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局已完成执法证旧证换新证工作,换新证后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有19人。二是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落实,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梅州市梅县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四是做好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我区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从业”等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从严监管,促进培训及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从业。依法处置7家涉“河北新烨”安全设施设计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撤销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企业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

    3.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的类型、时间以及工作机制等,并分别在省司法厅执法公示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司法局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以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共开展检查166家企业;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查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执法决定作出前由法制审查人员进行法制审查,将依法可以不予立案处罚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法案件坚决退回撤销,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不出现过度执法、加重处罚以及“为处罚而处罚”的情况。2022年,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7宗。

    4.严格开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通过自查、交叉评查和抽查的方式,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的使用等方面,事后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5.落实“一站式”服务。我局10项行政许可事项100%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由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和出证,100%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办的方式,实现“零跑动次”;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及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2022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29宗,其中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38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82宗、非煤矿矿山生产许可申请9项。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有机溶剂、尘毒治理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严重违法行为从重查处。全年共出动安全生产执法578人次,检查了229家企业,发现隐患216处,已完成整改216处,下发整改措施书2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3份,行政处罚了30家(次)生产经营单位。,罚款金额46.84万元。

    2.落实两法衔接。按照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相关要求,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到我局解读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加大两法衔接力度,今年对一家多次违法违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露天开采矿山企业,按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依法调查处理。严格依法牵头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每起事故的调查从事故报告,调查组的成立,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全过程均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共牵头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起,已调查结案1起。

    (五)深入推进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1.成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普法工作。明确普法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学法制度》要求,制定《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将普法工作目标分解成工作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组织3627人次参加了45场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了“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知识讲座活动、天然气泄漏应急抢险救援演练等活动。二是举办2022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等60多名业务骨干进行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业务培训。采取深入乡镇一线手把手培训的方式,对乡镇专业、半专业应急队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18场次,共966人,有效提升了基层应急队员的业务知识和实战水平。三是打造应急文化主题长廊。在梅县区亲水公园打造应急文化主题公园,将应急文化知识自然融入公园整体环境,成为集城市观景、休闲娱乐、安全文化宣传、特色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文化主题教育基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应急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四是利用新媒体及移动媒体等各类平台资源,开展《以案说法》,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事故警示教育。五是组织发动区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和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

    3.加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推进。2022年结合《安全生产法》的颁布,通过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形式,学习了《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所有公职人员均参加了省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学法考试,优秀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二)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局长多次在全局召开法治建设工作相关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2、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及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3、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确定常年法律顾问,培养公职律师。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考核合格率达100%。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6、带头学法,模范用法。由局长带头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委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依法解读,依法进行法制审核,充分听取群众企业以及协会的意见,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评估和备案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吸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

    (三)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水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典型案例查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惩戒。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挂牌督办。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监管。

    (五)持续推进业务和法制深度融合。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规范化、常态化。做实年度述法,严格学法用法考核,加强履职考评和督察,把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法治考核结果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的重要依据。

    (六)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持续深化“法律七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在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履行执法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