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工程项目建设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公示,征求项目周边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工程
2.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梅县荷树园电厂
5.项目建设必要性:
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项目计划建设2×1000MW机组,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28日开工建设,2025年3月28日1号机组投产,2025年6月28日2号机组投产。考虑到广东省用电增长以及电厂原本规划发展情况,四期2×1000MW机组是顺应国家和省大力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政策要求,在一期、二期、三期六台机组基础上进行扩建的项目。届时将成为粤东地区的骨干电源之一。不仅能够满足梅州及粤东地区电力需求,并且有利于扩大梅州电网自身的电源装机容量,适应广东东区电力发展需求,提高广东东区电网系统运行经济性及可靠性,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6、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四期扩建工程,拟在原厂址基础上建设2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拟建设的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拟采用超超临界一次高参数变压直流锅炉、一次中间再热、四缸、四排汽、单轴、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等燃煤机组最新技术,已达到当今世界最先进火力发电水平。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的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2年10月 10日至2022年 10月 21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3-2838808
第三方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1512号
联系人:孔维斌 电话:020-34392366 传真:020-34392366
邮编:510288 电子邮箱:gzbuffet@126.com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