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公示
(2022年第6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以下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经营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广东宏川加乐加车能终端服务有限公司梅县扶大加油站 | 陈凯锋 | 梅县WH安经证字[2022]001号 | 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 | 延期 |
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