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集体土地的情况,我局组织编制和完成了梅县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工作,成果已通过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
1.梅县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基本内容
2.梅县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件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梅县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基本内容.docx
附件2 梅县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