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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县在岗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时间:2013-04-18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12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继续强化发展基础,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县域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为我县城镇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2012年城镇职工工资总额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稳步提高。 

一、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稳步增长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效益的不断提高、劳动技术的不断提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有所增加,全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稳步提升。2012年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实现124322万元,同比增长23.8%。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总量来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占全部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总量的66.9%,但所占比重比去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占全部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30.0%,所占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

二、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

全县2012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8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86元,增长23.2%。其中,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715元,同比增长27.6%;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853元,同比增长24.5%;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490元,同比增长23.1%。

三、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

1、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在岗职工工资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2、国有单位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占比重较大,行政事业单位的政策性调资和正常晋升调资,及时补发工资和规范了津补贴,明显拉动了工资水平的提高。

3、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企业转换了经营机制,产业结构调整,部分效益差、工资低的企业转制或破产,退出了现行的统计范围,促使经济效益好、工资相对较高的企业所占比重上升,从而拉动了工资整体水平的提高。

4、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由于要满足用工需求,各用人单位普遍采取增加工资、提高待遇的办法,招聘新员工、留住现有员工,使得一线工人工资增幅上扬,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攀升。

5、社会总体收入水平提高,促使各行业职工工资收入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