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数据发布 > 统计月报

2012年梅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

时间:2013-03-18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12年,梅县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富民优先的理念,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保持较高速度增长。

一、主要情况

2012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76元,同比增长20.5%,增速名列全市第一,已经超越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2年梅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270元,比2011年的5262元增加1008元,占总收入比重的54.6%,成为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

(二)家庭经营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2年梅县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871元,占总收入比重的33.7%,比上年同期的3420元增加451元,增长13.2%。影响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受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和各级财政惠农措施力度加大的影响;二是来自非农产业经营收入的增加。

(三)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2012年梅县农村居民的人均转移性收入993元,比2011年增长15.5%。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的现金为671元,亲友赠送的77元,家庭常住人口的退休金206元。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和养老金标准的稳步提高;二是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各项农业政策性补贴、农民被征用土地的补偿金等。

三、存在问题

1、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多重压力。

2、工资性收入的增收压力增大。

3、农业附加值依然不高,经营成本较高。

4、非农产业经营压力凸显。

四、建议措施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利用梅县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端种植业和养殖业,提高农副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2、大力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规模化、高端化和品牌化水平。

3、大力开展农村非农产业的技能培训。加快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