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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梅县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稳中趋旺

时间:2013-03-18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总体态势

2012年,消费品市场呈现稳中趋旺的总体态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5658.8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零售业实现751429.3万元,同比增长16.5%,住宿业和餐饮业实现124225万元,同比增长20.2%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1、限额以上企业零售市场快速增长。2012年全县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实现214038.6万元,同比增长28.9%,明显快于限额以下企业零售市场增长速度。在限额以上企业各类商品零售额中,粮油类增长24.4%;服装、鞋帽类增长66.8%;化妆品类增长97%;金银珠宝类增长77.6%;汽车类增长59.5%;家用电器类增长54.8%;家具类增长65.6%;中西药品类增长23.3%;装潢材料类27.7%;石油制品类增长6%。

2乡村市场零售增速高于城镇市场。2012年,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0797万元,同比增长14.7%,其中:城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38646.1万元,比增18.4%。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4861.8万元,比增24.5%,比城镇市场高9.8个百分点。

3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人们餐饮观念的转变,在外就餐人数不断增加,我县住宿、餐饮企业在餐饮结构得到了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总体水平上了新的台阶,尤其是节假日的餐饮市场十分红火,2012年我县住宿餐饮业零售额达到124225万元。

  三、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的原因

  1、政策的有效引导创造消费市场增长条件。今年以来,梅县经济形势加速回升,整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如: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汽车4S店护堤费等有效的政策,为释放消费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消费市场的加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经济的稳步发展为消费品市场复苏繁荣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增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和推动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

  2、居民收入增加直接带动消费水平提高。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876元,比上年增长23.2%,全县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1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147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4%和20.5%,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增加了城乡居民的购买力,为今年消费品市场的增长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

3、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促进居民即期消费。广大城乡居民对医疗、失业、养老等保险的认识提高了,参保意识强,参保率高,2012年末,全县有7.44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3.2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4.2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01万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4.1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53.3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3.2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社会保险基金地税征缴收入6.73亿元,比增13.1%。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淡化了广大居民的储蓄意识,从而促进了消费市场的发展。

四、影响消费品市场的主要因素

1、成品油价格波动大,影响消费品零售市场。去年,以93号汽油为例,受国际油价影响,从年初迈入“8元时代”,至年底重回“7元时代”经历了四次上涨和四次下调。2012年,我县限额以上企业汽车类增速为59.5%,但石油制品类的增速仅为6%。

2、房价上涨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心态。房价上涨系数远远超过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比例,房价问题已成为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2012年房地产受政策调控的影响,对消费市场的持续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措施与建议

1加大限额以上企业的培育力度,提高限上企业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拉动作用;积极培育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提高商贸流通业档次和水平;加强商贸企业基础工作,拉动和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快速增长。

2、加大我县旅游业的宣传推介力度。要充分发挥国家级旅游强县的优势,以雁洋镇为经济发展中心区,带动辐射全县旅游业的发展,创建旅游精品线路,增加旅游收入,为繁荣我县的社会消费品市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