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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梅县区社会消费品市场持续回暖

时间:2021-04-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呈现先降后回暖的运行态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5亿元,同比下降5.4%,分别比一季度(-22.8%)、上半年(-15.0%)、前三季度(-8.7%)收窄17.4、9.6和3.3个百分点,呈现逐渐回暖态势。

  (一)按经营所在地分:2020年,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10.9亿元,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6.9亿元,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

  (二)按消费类型分:2020年,全区实现商品零售131.2亿元,同比下降6.2%;实现餐饮收入15.3亿元,同比增长2.2%。

  (三)按规模类型分:2020年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33.02亿元,同比下降5.5%;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113.5亿元,同比下降5.3%。

  二、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一是汽车销售逐渐回暖。2020年,全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实现零售额22.78亿,同比增4.2%;增速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前季回升30.2、12.4、2.4个百分点,呈现逐渐回暖趋势,成为拉动全区消费市场持续上行的最主要动力。

  二是住宿餐饮零售受波及严重。受疫情防控需要,自我居家隔离影响,酒楼及旅游景区的复工复产推迟,同时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尽量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外出探亲访友及聚餐大幅度减少,住宿餐饮业影响严重。

  三是石油及石油制品类零售额下降影响。新冠疫情严重影响了民众的外出消费,对运输等相关行业也造成一定的波及。其次受新能源汽车销售增加及受天然气的普及影响,2020年石油及制品类零售出现较明显的萎缩。

  四是城市综合体发展缓慢。受到一江之隔的梅州万达广场及万佳广场的聚集效应影响,对我区的零售市场和餐饮业冲击较大,我区虽有锦发君城、客家新世界两个城市综合体的开业,但因规模小、辐射面及对消费群体把握等原因,致使我区的城市综合体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

  三、几点提议

  一是优化餐饮住宿消费环境,提振餐饮住宿消费。加大宣传旅游景区及提振商业零售,吸引周边城市人流;对经营商家在一些税费方面的减免政策继续延续;适当发放电子消费券,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二是拉动汽车等大件消费品的消费。继续加大旧车报废及置换补贴,方便群众报废及置换车辆流程。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增加充电桩、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家电推动数码类产品以旧换新,继而带动相关行业的复苏,发挥汽车等大件消费品在消费市场中的拉动作用。

  三是大力刺激消费,鼓励带薪休假。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合理利用带薪假期,促进一部分旅游消费,带动相关餐饮及旅游纪念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