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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4号)

时间:2019-03-08   来源: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4号)

关于接受古天恩、刘勇华同志辞去梅县区

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古天恩、刘勇华两位同志申请辞去梅县区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按照《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古天恩、刘勇华两位同志辞去梅县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