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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

时间:2017-12-26   来源:人大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任命:

张启祥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魏东华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小征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庭副庭长

刘伟梅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长

免去:

张小琴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曾庆春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