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5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审议通过,任命梅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名、委员4名,名单如下:
副主任:彭俊华、范文辉
委 员:李忠青、张俊、钟俊方、巫思斌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