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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

时间:2016-12-30   来源:人大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任命:
凌炎阳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廖 锋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庆金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罗钰莹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江亮生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潘 强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业宏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