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任命:
凌炎阳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廖 锋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庆金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罗钰莹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江亮生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潘 强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业宏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