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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81号)

时间:2016-10-28   来源:人大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关于召开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梅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10日在梅县区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梅县区2016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
  三、审查梅县区2016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梅县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梅县区人民法院院长、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选举出席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其他。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