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81号)
关于召开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梅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10日在梅县区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梅县区2016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
三、审查梅县区2016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梅县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梅县区人民法院院长、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选举出席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其他。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