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审议通过,任命: 吴 敏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