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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时间:2016-07-15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0号)

关于接受刘煌粦辞去区十四届

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刘煌申请辞去梅县区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煌辞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