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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

时间:2016-07-15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有关规定,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任命:

曾志谦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庭长

张锦辉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松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平波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佳佳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榆培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徐婉玲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锦辉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平波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松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梁 平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