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时间:2016-04-13   来源:梅县区人大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2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7日审议通过,任命魏伟辉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魏伟辉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