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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法官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31日审议通过:
免去梁璇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黄镜泉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