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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时间:2015-05-06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

免去郭伟光、陈森平、朱利娟等三位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