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法官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任命: 林翠娟、孔艳妮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