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任命: 谭安泉同志为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