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梅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任命:
杨晓东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古志辉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王志宏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宋海东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徐婉玲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庭长;
肖锋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国勇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畲江人民法庭庭长;
江庆灵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罗文胜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志雄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福中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李育珍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小征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晓东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锐烈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温带春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畲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焕新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志宏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徐婉玲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肖锋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国勇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文胜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