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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33号)

时间:2013-10-31   来源:人大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梅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任命:
  杨晓东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古志辉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王志宏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宋海东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徐婉玲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庭长;
  肖锋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国勇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畲江人民法庭庭长;
  江庆灵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罗文胜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志雄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福中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李育珍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小征同志为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晓东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锐烈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温带春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畲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焕新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志宏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徐婉玲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肖锋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国勇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文胜同志的梅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