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梅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 任命江亮生同志为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特此公告
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