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梅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黄钦昌同志为梅县财政局局长;
赖良钊同志为梅县教育局局长;
刘煌粦同志为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作鹏同志为梅县水务局局长;
李志坚同志为梅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文杰同志为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叶世振同志为梅县卫生局局长;
古天恩同志为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其帜同志为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桂清同志为梅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志锋同志的梅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赖启忠同志的梅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赖良钊同志的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刘煌粦同志的梅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林作鹏同志的梅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李志坚同志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叶世振同志的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谭忆广同志的梅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熊浩明同志的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张捷先同志的梅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