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人社干[2013]7号
关于郑慧卿同志任职的通知
梅县二轻工业联社:
郑慧卿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工作。县政府同意:
郑慧卿同志任梅县二轻工业联社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算起。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