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3号)
根据李文海同志申请辞去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依照《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及《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李文海同志辞去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28日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4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刘演政同志辞去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28日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5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叶铭光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