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4号)
关于召开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3月1日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7-10日在梅县区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梅县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梅县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23年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八、票决梅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
特此公告。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5号)
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梅县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3年3月1日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有关规定,决定不是区二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现场列席人员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市管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区政协委员,区政府组成人员,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书面方式列席人员
梅县区的市属、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委室正、副主任,已退休的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梅县区居住或工作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市八届人大代表,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书记、镇长(主任)、人大副主席(副主任)。
特此公告。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6号)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23年3月1日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梅县区二届人大代表名额264名,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时有260名。此后,4名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终止;3名代表辞去了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区二届人大代表实有253名。
依照《选举法》《广东省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补选8名人大代表。2023年2月28日,雁洋镇机关圩镇选区补选骆小锐、河背片选区补选林建、叶敬敏,程江镇第一选区补选李建新,新城办事处第三选区补选王志华,大坪镇第四选区补选肖韵波、卓胜军,梅西镇第三选区补选李达为区二届人大代表。
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会议,对骆小锐、肖韵波、李建新、王志华、卓胜军、林建、叶敬敏、李达同志的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查,认为他们的当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确认骆小锐等八位同志的区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61名。
特此公告。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7号)
关于接受王英豪、梁新强同志
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3月1日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英豪、梁新强同志申请辞去梅县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报告,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英豪、梁新强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