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2号)
关于接受李志坚等同志辞去
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2月15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志坚、张捷先、张小玲同志申请辞去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依照《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和《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志坚、张捷先、张小玲等三位同志辞去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规定,李志坚、张捷先二位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3号)
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23年2月15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区二届人大代表名额264名,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时有代表260名。此后,部队选区选出的代表任玲、雁洋镇石楼片选区选出的代表曹志辉、区宣传政法系统选区选出的代表杨启宇、新城办第三选区选出的代表杨文昌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他们四位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南口镇第一选区选出的代表李志坚、隆文镇第六选区选出的代表张捷先因工作变动,雁洋镇河背片选区选出的代表张小玲因到龄退休,提出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志坚、张捷先、张小玲等三位同志的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请求。
梅县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53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