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监察法》有关规定,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任命:
冯 青同志为梅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蔡伟鹏同志为梅县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彭俊华同志的梅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 洪同志的梅县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