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
任命刘晓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俊、蔡伟鹏、吴礼文、钟广清、曾庆金、陈宗华、邓贤威、廖锋、刘影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