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钦奋等同志辞去区第一届
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0日梅县区第一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通过)
根据李钦奋、钟谊先、叶福祥、卢基铭、黄钦昌、罗国标、吴云昌、吴健凡、凌宏旺、刘连贵、赖志雄、何兰芬等12位同志申请辞去梅县区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按照《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钦奋、钟谊先、叶福祥、卢基铭、黄钦昌、罗国标、吴云昌、吴健凡、凌宏旺、刘连贵、赖志雄、何兰芬等12位同志辞去区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李钦奋、钟谊先、卢基铭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