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监察法》有关规定,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审议通过:
任命刘洪为梅县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钟俊方的梅县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