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乡镇动态

森林防火 你我有责

时间:2025-12-1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当前,梅县区已启动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响应机制,天干物燥、风力等级较高,植被干枯易燃,森林火灾隐患大,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守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共同筑牢森林防灭火“铜墙铁壁”,大坪镇人民政府特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防火规定。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各项规定,深刻牢记“十个不准”铁律:不准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及油茶种植区野炊烧烤;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杂物;不准让未成年人及特殊人群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与扑火抢险。请大家时刻绷紧防火之弦,不触碰防火红线,用实际行动守护每一寸绿土。

  二、树立文明新风。革除祭祀陋习,倡导网络祭扫、居家追思、鲜花祭祀、植绿寄思等环保方式寄托缅怀之情。各村(居)干部要以身作则,以自身为榜样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新风,主动抵制焚烧纸宝、燃香烛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从源头减少火灾隐患。

  三、敢于监督制止。自觉当好防灭火监督员,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及时上前劝阻制止。若发现森林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村委会或相关部门报告,准确告知火情地点、火势大小等关键信息,不给火情蔓延留任何机会。

  四、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清晰知晓违规用火的严重后果: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火区用火且未引起火灾的,将依法处以罚款;引发森林火灾的,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法守法,带动群众共同守护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