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梅县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时间:2021-11-30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授予796名同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梅县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榜上有名,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司法行政基层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司法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国司法所和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奋勇争先、建功立业,经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推荐,司法部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796名同志“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f6de40c7398c4701a640b5a6d76832c0_batchwm.png

  据了解,城东司法所在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东镇作为城乡接合部,征地拆迁多、社会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每周定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学习发扬枫桥经验,及时定纷止争,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数据显示,近年来,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60宗,调处549宗,调处成功率98%,无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矛盾激化的事件,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a3169be4953445c1951b1d9dfaf5e8db_batchwm.png

  得益于先进的工作做法和突出的工作成效,城东司法所多次被梅县区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斩获广东省人民调解技能大赛三等奖,所内干警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梅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邹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