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市防疫指函〔2020〕83号)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梅县区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复工营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梅县区防控办函〔2020〕2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切实做好我区文广旅领域复工复产工作。
一、局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尽心尽职,督导所分管的部门、单位、企业,按照复工复营(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要加强外地返梅人员管理,分区域落实对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要继续加强跟踪管理,居家14日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所在镇(街道)报告,确保“外防输入”措施更加细致地落实到位。
二、本区星级酒店和民宿要严格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梅县区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复工营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复工指南和工作指引的具体要求,在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落实防控工作“四个到位”、“八个一”的前提下进行复产复营。住宿尽量采取单人单间(含标房),用餐尽量采取送餐服务,餐厅提供在个人服务时,应保证顾客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
三、区美食协会要指导餐饮企业做好复工复营(产),餐饮企业要取消堂食服务,采取打包外卖送餐服务和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包厢用餐实行分餐制,根据面积大小人员间隔原则上不得小于1米距离,禁止大规模聚餐用餐。
四、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娱乐场所(KTV)、网吧等非居民生活急需的公共场所及大型演出(活动)等人员聚集活动继续暂停开放(营业),开放或营业时间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