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琏(1916—1998),梅县白宫镇阁公岭村人。1916年9月生于毛里求斯国。5岁回阁公岭村居住,在立本小学读书;9岁复出毛里求斯,1934年在浙江大学就读,1940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1949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退休。
林文琏热爱祖国。早年从海外归来就抱定了献身祖国建设事业,1949年6月青岛市临将解放,按照党的指示,他组织、团结部分青岛四方电厂职工,不顾个人安危,为保卫电厂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军管会的表彰,评为“护厂模范”。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致力于中国的电力生产建设事业,曾主持全国电力系统、火力发电厂与送变电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作,其中包括广东省大亚湾核电站初期工程,中国第一批50万超高压送变电工程开发与规划设计技术工作。曾任青岛四方发电厂厂长,唐山电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国家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山西省电机工程学会秘书长,山西省、国家电力部侨联副主席等职,当选为唐山市、山西省人大代表,河北、山西省政协委员。1989年获“全国优秀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称号。199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1998年,林文琏因突发脑梗塞,经医治无效,于5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