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建设】
2015年,梅县区社会工作围绕“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村民自治”的目标,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培育和引导村民理事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深入推进村民理事会工作,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的实施方案》,成立梅州市梅县区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社工委主任钟秀堂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各镇(办事处、高管会)高度重视理事会的建设工作,自觉将这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推动村民理事会建设。二是抓好试点,积极探索。围绕“至2016年底全区条件具备的自然村(村民小组)要实现村民理事会全覆盖”的目标任务,通过对雁洋镇、松口镇等试点镇、试点村进行重点培育,积极探索开展以“星级村民理事会评选”为抓手,结合美丽乡村、宜居家园建设,切实把村民理事会建设打造成为社会工作的一个“品牌”。同时,进一步明确村民理事会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以点带面,为全区村民理事会建设工作提供有益借鉴。三是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区社工委加大对试点村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的培育指导力度,以“帮、扶、助”为主要内容的补位服务型工作模式,对村民理事会在政治上领导、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积极引导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帮助各理事会定好目标任务,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工作,鼓励各村民理事会大力挖掘内生动力,想方设法发动村民捐资、乡贤支持,积极筹集各项建设资金,认真谋划一些公益项目,多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四是探索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对作出较大贡献的理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以激发理事会成员的内在动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社会组织建设】
社工委把打造骨干型社会组织示范点作为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择优选点,挑选基础较好、具有一定影响、发挥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作为培育对象,把木子李金柚合作社、松口沙田柚协会、祥善义工团等社会组织定为全区骨干型社会组织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提升协会的服务功能,发挥示范作用。采取与培育对象合作共建示范点的方式,从“扶持重点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扶持骨干型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指导、社会组织负责具体任务落实,通过打造骨干型社会组织示范点,示范引领全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公益志愿活动,全年组织6次春天汽车——走进梅县美丽乡村系列活动,组织博爱义工协会、祥善义工团走进麻风村、特殊学校等活动。
【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
开展对社会组织的联合监管试点,探索有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一是梳理监管职责。由社工委汇同编办等对梅县区担负社会组织监管职责的民政、公安、人社、消防、安监、食药监、财政、工信、审计、税收、工商、质监、司法、金融等部门的职能进行全面调研梳理,明确各部门在社会组织监管中的职责,构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部门联合监管体制。二是制定监管制度。在全面梳理各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高校的交流合作,与嘉应学院政法学院签订调研合作协议书,将《梅县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试行》作为横向合作课题,初步拟订《梅县区社工委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梅县区试行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联合联合执法制度的意见》《梅县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梅县区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制度(试行)》。与此同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升试点工作成效。强化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
( 摘自《梅县年鉴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