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土地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区并负责区本级范围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登记资料。协助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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