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区本级范围内临时用地的审批、备案工作,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和预审,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区本级用地报批组卷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本级范围内土地征收公告并报市政府审批。负责发布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征地补偿标准区域性调整工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及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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