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系列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有效助推了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透明度与公信力的关键举措,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重要位置,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我局充分发挥“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其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与监督落实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相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二是明晰责任分工,构建工作闭环。依据上述《实施办法》,清晰界定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主体责任人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任务,确保了工作部署有人管、任务推进有人抓、问题落实有人跟。
(二)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紧扣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与公众关切焦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公开的广度、深度与效能。一是聚焦法定职责,全面夯实基础公开。 以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平台,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5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6条。其中,发布部门文件953条,及时反映工作进展的动态信息94条,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住宅用地信息4条。同时,规范发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各1条。二是紧扣重点领域,着力深化专项公开。围绕征地、土地出让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集中化、专栏化公开。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5条,其中通过开设“征地信息”专栏,集中发布征地听证12条、征地批准16条、征地公告20条。此外,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3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4条,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和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三是回应社会期待,持续优化解读与互动,积极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通过网上意见征集平台收集并反馈公众意见建议1条,将社会关切有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提升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与社会满意度。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机制,着力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一是完善服务机制,实现提质增效。为破解申请内容模糊、办理链条冗长等难点,我局采取“靠前预审、精准分流、全程跟踪、规范答复”的闭环管理模式,显著提升办理质效:强化受理与靠前引导,依托依申请平台,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即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从源头提升申请质量,减少后续沟通成本;实行快速响应与分办:严格执行“当日受理、当日研判”原则。收到申请后,由专职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内容审查与合规性判断,并依据职能职责精准批转至相关业务股室,明确办理时限与答复要求;推行专人跟踪与沟通:指定专人作为办理联络员,负责全程跟踪督办、协调跨股室事项,并在必要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准确理解其诉求,确保答复内容针对性强、依据充分、表述清晰。二是依法规范办理,数据统计明晰。2025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进行办理和答复,办结率为100%,其中15件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以提升信息质量、规范管理流程、拓展公开领域为核心,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强化动态管理,确保信息时效与准确。健全机关内部信息动态报送与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等关键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在变更发生后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更新发布,保障公开信息的现势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通过强化日常监测与定期开展发布内容动态复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同时,加强对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筛查与保护,严防泄露风险。全年未发生因信息管理不当引发的失泄密或负面舆情事件。
(五)平台建设方面
为提升公开实效、优化服务体验,我局始终坚持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载体,夯实基础。一是强化目录维护与动态更新: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系统维护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基础栏目的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二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聚焦社会关切,优化“征地信息”、“法治政府建设”、“住宅用地信息公开”等专题栏目内容,实现重点领域信息的集中发布、分类展示和便捷查询,提升了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和可获得性,着力推动平台内容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易不易用”转变。
(六)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着力构建并强化以问题闭环整改和内容常态监测为核心的内部监督保障体系,压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持续向好。一是常态监测,防患未然。实施“专人巡检+股室联动”的日常监测模式。安排专人对发布平台进行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同时通过工作群及时通报常见错误与规范要求,加强股室间事前沟通与交叉复核,形成发布前多重把关的合力,从源头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二是压实责任,强化内功。通过明确各股室在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中的主体责任,将监督压力转化为履职自觉,为公开工作长效提升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4.98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逾期未按接疏通知要求不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与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深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对“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理解和执行力有待加强,“应公开、尽公开”的主动性尚需提升。二是公众参与互动与平台用户体验有待优化。在引导社会公众有效参与政策制定、重大决策过程方面,渠道和方式仍显单一,互动实效有待提高。同时,政务公开平台栏目的设置、内容的呈现方式与公众查找习惯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信息的可及性、易用性尚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理念引领与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理念教育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和培训体系,通过专题学习、案例教学等形式,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全员公开意识。持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专业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善沟通的工作队伍。
二是深化内容建设与精准公开。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体系,推进栏目设置精细化、标准化。动态更新栏目内容,强化对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政策、重大项目、民生热点信息的归集与发布。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关联呈现,让群众看得懂、好参与。
三是拓展参与渠道与优化服务体验。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途径,丰富意见征集和反馈形式,优化信息呈现方式,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常态化使用平台功能实现政民互动,将公众关切作为优化工作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