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议研究同意,我局依法依规认定9宗土地为闲置土地,具体如下: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闲置土地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
附件: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内容登记表。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53-2586758)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