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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首次登记-梁兴和)

时间:2026-09-2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部

联系方式(电话): 0753-258908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1

梁兴和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大塘村第九村民小组

土地:101.04m2

房屋:262.07m2

农村宅基地/住宅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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