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由吴雪梅、潘建生于1981年建造,坐落于梅县区南口镇大新街168号,占地面积131平方米,建筑面积252.97平方米。因建造人潘建生于2006年9月15日去世,其名下的财产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确认吴雪梅、潘喜强、潘春红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协议书、具结书确认该遗产由吴雪梅继承。经初步审定,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部
联系方式(电话): 0753-258908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 房屋(m2) | 用途 |
1 | 吴雪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大新街168号 | 土地:131㎡ 房屋:252.97㎡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