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2021)粤14民终86号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1403执363号之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裁定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梅府国用(2001)第000843号
梅县水车镇机砖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梅县水车安和村
公告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