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唐金辉于2017年12月5日去世,其名下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人民南路永发苑D1栋601房及20号杂间、梅府国用(2010)第5039号、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07264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古友香、唐志雄、唐仕梅、唐仕平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唐志雄继承,现唐志雄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3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