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廖兰波于2025年06月12日去世,其名下梅州市梅县区锭子桥锭塘巷群禧花园A3栋507房、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0107号、梅府国用(2010)第7685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丘群英、丘建华、丘春燕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丘群英继承,现丘群英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25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