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 部门文件

梅州城区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MX090703地块拟调整征询意见

时间:2026-03-1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贯彻省、市高质量发展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规划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梅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拟调整梅州城区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MX090703地块(拟调整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

  征询时间:7天

  征询期限: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20日用地位置:程江镇大沙安置区南侧低丘缓坡地,东侧紧邻剑英大道。

  拟调整内容:针对MX090703地块,落实调整诉求,保持原有用地性质,提高容积率,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6年3月13日     


  附注:

  1.反馈意见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收,邮政编码:514700;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0753-2587916。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梅州城区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MX090703地块拟调整征询意见”。

  2.有效反馈意见期:

  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20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查询网址: 

  https://www.gdmx.gov.cn/mzmxgzj/gkmlpt/index(梅县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网站)。 


附件:梅州城区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MX090703地块拟调整征询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