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嘉瑜因保管不善,将粤(2023)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2859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嘉瑜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