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李爱珍于2018年02月12日死亡,其名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宪梓中路扶外综合楼702房及10号杂间、粤房地证字第2307418号、梅府国用(2001)字第001199号中的财产10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袁秋裕、袁振军、袁思红、袁莉红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袁秋裕继承,现袁秋裕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9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