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顺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粤(2020)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03956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州市顺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黄加勤)
2025年8月13日